文教基金會
第十一屆南陽盃全國書法比賽簡章
第十一屆南陽盃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(請至下載專區下載PDF檔)
壹、目 的:為發揚傳承書法藝術文化,提升民眾對書法藝術之興趣,建立培
育生活美學的社會,特辦理本活動。
貳、主辦單位:南陽聖堂修道院
承辦單位:南陽文教基金會
協辦單位:南化區公所
參、參賽對象:歡迎全國喜愛書法藝術之社會人士(含大專院校學生)報名參加。
肆、徵件報名:
一、 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07 年9 月30 日止至南陽文教基金會網站(http:
www.ny.org.tw/)南陽文教基金會全國書法比賽-文教基金會連結網址,
同時下載報名表(第一聯) 黏貼於參賽作品翻面後右下角,於收件期限內
將作品寄至指定收件地址。
二、 收件日期: 107 年9 月1 日起至107 年9 月30 日止。郵寄者以當日郵戳為
憑。
三、 收件單位及地址:南陽文教基金會 李淑敏小姐收(台南市南化區北平里
北平9 號-5)
伍、 比賽程序:分「初賽」、「決賽」兩階段
一、初賽:每人以1 件為限,由初選評審評選出入選者參加決賽,並以專函通
知及公布南陽文教基金會網站。
(一) 書寫內容:以聖賢佳句格言或典雅詩詞為範圍,題目自選,並註明出
處。直式書寫,字體不拘,可鈐印,無須裱褙,翻面後右下角浮貼報
名表。
(二) 作品規格:採用對開(約寬35 公分×長135 公分)宣紙書寫。
二、決賽:採現場揮毫比賽方式(詳細規定請見決賽通知函文說明)
(一)日期:107 年12 月16 日(星期日)。活動當日若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然
災害,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台南市政府發布『台南市停止上班上課』
時,比賽延期舉行,相關訊息將公告於南陽聖堂網站。
(二)地點:南陽聖堂修道院
(三)參加決賽者請於107 年12 月16 日星期日上午9:30 分,攜帶身分證、
居留證等相關證件,於比賽地點辦理報到手續,並請自備水、筆、墨、
硯等書寫工具(含墊布)。
(四) 決賽時間90 分鐘,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,宣紙每人兩張,以全開
(約寬70 公分×長135 公分左右)書寫,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,
書寫內容當場公布。
陸、評審與獎勵:
一、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書法家擔任評審委員。
二、如決賽現場書寫作品之水準與初賽作品有明顯差異,經評審委員決議得
取消給獎。
三、獎項內容:分別頒發前三名、優選及佳作若干。獎金及獎狀乙紙,佳作可
獲贈獎狀乙紙(獲選決賽者皆得列為佳作)。
四、評審委員會得視參賽者作品水準酌予調整各組獎勵名額。
柒、獎項與獎金: 單位:新臺幣/元
組別
獎項(獎金)
社會組
第一名 20,000+獎狀
第二名 15,000+獎狀
第三名 10,000+獎狀
優 選 3,000(5 名)+獎狀
佳 作 獎品 + 獎狀 (15 名)
註:獎金屬於稿費性質(執行業務收入),凡是個人參加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,均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捌、頒獎:本堂餐廳二樓
玖、比賽期程:
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
開始收件 107 年9 月01 日(星期六) 以郵寄、親送皆可
截止收件 107 年9 月30 日(星期日) 最後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
初賽評審 107 年10 月21 日(星期日 ) 南陽聖堂修道院
初賽成績公布 107 年10 月31 日(星期三)
將以專函通知參賽者,並公布於
基金會網站
決賽日期 107 年12 月16 日(星期日) 南陽聖堂修道院
拾壹、注意事項:
一、 初賽報名時需詳實填寫報名表一式兩聯(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),連同作
品一併寄交主辦單位。
品一併寄交主辦單位。
二、 參加決賽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(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、
戶籍謄本、領有身心障礙手冊、有照片未過期駕照、健保卡等影本),以
供報到時身分識別及領獎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。
三、 決賽後如獲優選以上名次,作者同意將其參賽作品(含初、決賽)之著作財
產權無償讓與主辦單位,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,主辦單位有改作、編輯、
重製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散布等方式使用本參賽作品,如
獲前3 名者,並同意無償讓與參賽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單位。
四、 初賽評選未獲選者,請於結果公布後1 個月內,由參賽者或其代理人,
親自領回,或於報名時檢附回郵信封,由主辦單位寄回給參賽者,若
於期限內未領回或寄回之作品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得逕行處理。
五、 作品有抄襲、代為題字、冒名頂替、身分證明文件不實或違反本簡章規
定之情事者,如經查明確有上情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取
消參賽資格,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座、獎狀及獎金。
六、 投稿之作品若格式與規定不符,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寫錯誤,導致無法
聯繫者,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,不得提出異議。
七、 本簡章及相關訊息登載於主辦單位網站(http://www.ny.org.tw),洽詢電
話:(06)5772311
八、 凡參賽者視同接受本簡章規定。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
修正補充之;簡章內容如有疑義,亦由主辦單位解疑。
※本聯詳填後,沿虛線撕下來黏貼於作品翻面後右下角。
「2018 南陽文教基金會全國書法比賽」報名表(第一聯)
姓 名 編 號【此欄由主辦單位填寫】
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
通訊地址 □已附退件回郵信封
備 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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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本聯詳填後,與初賽作品一併郵寄送賽
「2018 南陽文教基金會全國書法比賽」報名表(第二聯)
姓 名 編 號【此欄由主辦單位填寫】
身分證字號 性 別 出生日期
通訊地址
□□□
電子信箱
聯絡方式
電話: 手機:
【著作財產權授權暨讓與同意書】
本人參加「2018 南陽文教基金會全國書法比賽」,同意遵照主辦單位訂定之比賽辦法。決賽
獲得優選以上作品並授權主辦單位或其同意之人得永久、無償以改作、編輯、重製、公開展
示、公開、播送、公開傳輸、散布等方式使用本參賽作品,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。如獲前
3 名者,同意無償讓與參賽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單位。
參賽作品業經本人詳細檢視並同意對著作之內容負責,保證本參賽作品係原創作品,且內容
合法,未有侵害或抄襲他人之情形,未一稿多投,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。
若有上開情事,除被取消得獎資格,應繳回所有獎項與獎金外;若涉及違法,本人願負擔一
切法律責任,並賠償主辦單位所受之損害。
著作權讓與人簽名或蓋章: (未滿20歲報名者,需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名)
1. 填寫報名表一式兩聯,請以正楷填寫,勿用鉛筆。姓名、地址尤須正確。
2. 編號欄位請勿填寫(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),電話請以阿拉伯數字填寫。
3. 請將報名表第一聯浮貼於作品翻面後右下角,第二聯隨作品附上以供主辦單位留存。
4. 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填寫,但勿縮小或放大,亦可上主辦單位網站下載。
個人資料提供使用同意書
為維護您個人的權益,依民國101 年10 月1 日施行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告知下列
事項:
當您簽屬同意書時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報名表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
規定。若您未滿二十歲,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報名表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
改變更規定後,方得使用本服務,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,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,並
願遵守以下所有規範:
1. 主辦單位為聯繫及辦理本次全國書法大賽等相關業務之目的,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,在個
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,主辦單位將依法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2. 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:您的姓名、性別、出生日期、就讀學校、年級、身分證字號、通訊地
址、電子信箱、聯絡電話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,皆由本單位保全維護。
3. 您同意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需,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分,與您進行聯絡,提
供您主辦單位之相關業務資訊;並同意主辦單位繼續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為即日起
至107 年12 月31 日止,利用地區為臺灣地區。
4.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,就您的個人資料向主辦單位(1)請求查詢或閱覽、(2)製
給複製本、(3)請求補充或更正、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或(5)請求刪除。但主辦單
位因依法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,主辦單位得拒絕之。
5.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,但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經主辦單位發
現不足以確認您的身分真實性或資料不全導致無法聯繫,或經檢舉或發現個人資料有冒用、
盜用、資料不實等情形,將視為放棄參賽資格,主辦單位得拒絕您參加比賽;若您已獲取比
賽名次,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該得獎資格,繳回所有獎項與獎金並由後一名遞補之。
6. 個人資料蒐集之期限屆滿時,主辦單位將主動或依您之請求,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前述個
人資料。但主辦單位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向您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□已閱讀告知事項,並同意輸入個人資料參與比賽。
立同意書人簽名或蓋章:________________ 日期: 107 年 月 日
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:________________(未滿20歲報名者,需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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